律师垫资诉讼重出江湖,是倒逼提升质效还是“内卷”升级?
都说不知道客户心理状态,是不合格的营销人员,律师也是一样。作为法律事务的客户,心理想的永远是,如何用更低的价格,雇佣一个能为我创造更大价值的雇员。以诉讼为例,既然花钱聘请了律师,客户想的都是不仅要打赢官司,而且要执行回来财物,即使必输的官司,也要输的不那么惨。于是乎,为了规避败诉、执行不到位、巨额赔偿等诉讼执行风险,很多法律客户,要求律师签订垫资诉讼代理的法律服务合同,书面上,这类法律服务合同名曰风险代理合同。
风险代理,简单来说,就是代理律师先方垫付各种的诉讼费、鉴定费、保全费、交通资料食宿等办案必要费用及自己的法律服务成本,等法律事务、诉讼案件取得了具体收益,再根据实现的收益按照约定的利弊支付律师费用。律师风险代理,由来已久,在很多类型的民商事案件中很常见,也是合规的,甚至有的案件律师抽成比例达到了50%。
但是,律师风险代理事务,历来有官方划定的“红线”规定所限制,在某些类型的案件,是明令禁止风险代理的。最新文件显示,在允许风险代理的领域,官方按照案件标的数额也划定了风险代理的最高比例。
近日,有网友发来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的某律所公开《建筑企业法律服务自荐书》和路经某地发现的某律所户外广告牌显示,律师垫资诉讼业务,正在向着法律行业滚滚而来。
司法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,被问及为何严格限制风险代理收费时,提出,从近年来情况看,律师风险代理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,主要表现在:个别律师对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案件违规适用风险代理,超出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收费,在风险代理中滥用律师专业优势地位,以及为获取高额风险代理费向司法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等。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,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,也影响了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。
正如昨天《律师宣传“凡尔赛”也就罢了,不要处处当“教师爷”》文中所说的,如今律师从业者越来越多,根据规划,未来还将会越来越多,2025年要达到75万名执业律师的水平。后有一大批在学校里就考过了法考的法科毕业生涌入,前有行业内按照二八定律已经分配好案源的同业者,周围是周期性的、突发性的经济进入了下行阶段,律师行业迎来了越发激烈的竞争环境,律师如何营销自己,从来没有如此的现实紧迫。不管怎么说,看看公开发出的律所《自荐书》、高速公路旁的广告牌,就知道,律师“躺赚”的时代,已经过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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